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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召开昌都市主城区城镇供水及污水处理收费标准调整听证会的公告(第2号)

2024年03月06日 10时32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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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政府制定价格行为规则》《政府制定价格听证办法》《城镇供水定价成本监审办法》《西藏自治区定价目录》等有关规定,我委定于20243月召开昌都市主城区城镇供水及污水处理收费标准调整听证会,听证参加人通过公开报名征集、相关组织推荐及邀请等方式产生,各项工作已准备就绪,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听证事项

昌都市主城区城镇供水及污水处理收费标准调整。

二、时间和地点

时间:2024321日上午9:30

地点:昌都大厦西侧9楼市发展改革委会议室

成本监审情况

(一)供水成本情况

经审核,核定昌都市鑫盛水务投资有限公司2019年—2021年供水成本总额分别为:1489.96万元、1961.77万元、2399.05万元。单位供水成本分别为:1.09元/立方米、1.39元/立方米、1.57元/立方米。三年平均为1.35元/立方米。

(二)污水处理成本情况

经审核,核定昌都市鑫盛水务投资有限公司2019年—2021年污水处理成本总额分别为:645.78万元、699.32万元、725.56万元,单位污水处理成本分别为:2.12元/立方米、2.23元/立方米、2.34元/立方米。三年平均为2.23元/立方米。

定价听证要点

(一)供水价格调整

1.方案一:在现行价格基础上,对居民用水、非居民用水和特种行业用水基础水价统一上调0.4元/立方米。

2.方案二:暂不调整居民用水、非居民用水和特种行业用水基础水价,对执行居民生活用水价格的非居民用户、合表居民用户和未单独计量的非居民用户进行单独定价(在现行水价基础上各上调25%)。

3.根据《关于印发<昌都市城镇居民用水阶梯价格和非居民用水超定额超计划累进加价实施方案>的通知》(昌发改价格〔2020〕227号)要求,以上两个方案均实行居民阶梯水价,比价关系为1:1.5:3,每月每户阶梯水量为:

第一阶梯0-11立方米(含);

第二阶梯11—18立方米(含);

第三阶梯18立方米以上。

非居民用水实行超定额超计划累进加价,比价关系为1:2:3:4,每月用水量为:

第一档在定额(计划)用水量以内部分;

第二档超出计划不足20%的水量部分;

第三档超出计划20%(含)以上、不足40%的水量部分;

第四档超出计划40%(含)以上的水量部分。

4.居民阶梯水量以每户4人为基准确定,对家庭人口超过4人的用户,可通过户口簿等向昌都市鑫盛水务投资有限公司申请增加水量基数,每增加1人,第一阶梯每月每户水量提高2.75立方米(即由11立方米增加至13.75立方米),第二阶梯每月每户水量相应提高4.5立方米(即由18立方米增加至22.5立方米)。

(二)污水处理收费标准调整

1.方案一:结合污水处理厂运营成本及收入情况,综合考虑我市污水处理厂二期改扩建工程投运和污泥无害化处理力度加大等实际,对污水处理收费进行小幅调整,即对居民污水处理收费上调0.1元/立方米,非居民和特种行业污水处理费上调0.2元/立方米,后续结合企业运行情况,再行按照国家和自治区相关要求对污水处理费进行调整。

2.方案二: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 财政部 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制定和调整污水处理收费标准等有关问题的通知》(发改价格〔2015〕119号)要求,对污水处理收费采取一步到位的方式进行调整,即将居民污水处理收费调整为0.95元/立方米,非居民污水处理收费统一调整为1.4元/立方米,特种行业污水处理费统一调整为2元/立方米。

五、听证会参加人员及旁听人员名单

(一)听证参加人(共26名

1.人大代表1名加永斯郎

2.政协委员1名高亚妮

3.政府部门9名

泽西拉姆   卡若区人民政府推荐代表

王    龙   昌都市民政局推荐代表

       昌都司法局推荐代表

   昌都市财政局推荐代表

仁青措姆   昌都市生态环境局推荐代表

庆 振 东   昌都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推荐代表

格来郎加   昌都市水利局推荐代表

扎西达瓦   昌都市国资委推荐代表

顶增桑珠   昌都市市场监管局推荐代表

4.消费者代表(11名

黄兵、容中郎加、赵光辉、洛松西绕、阿米、加永曲措、向巴拉姆、向巴永宗、戴星星、布珍、尼玛拉姆

5.经营者代表(1名

金    珠   昌都市鑫盛水务投资有限公司推荐代表

6.利益相关方(1名):

阿旺成林   昌都市初级中学推荐代表

7.社会组织代表(1名):

刘    权   昌都市消费者协会推荐代表

8.专家学者(1名):

郭 志 东   正高级工程师、正高级经济师

(二)旁听人员(共3名

嘎松玉珍、其尼、罗松卓玛

六、听证人

陆    方  昌都市发展改革委党组副书记、主任(局长)

张    明  昌都市发展改革委价格科科长

泽仁卓玛  昌都市发展改革委价格监测中心主任

七、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为更广泛听取意见和建议,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4年3月20日,市发展改革委价格科开通征询意见电子邮箱:cddqwjj@163.com,敬请将意见与建议发给我们。

特此公告

西藏昌都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43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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