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昌都市林业和草原局获评“全国绿化模范单位”

2019年12月10日 10时16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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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绿化委员会日前发布《关于表彰全国绿化模范单位和颁发全国绿化奖章的决定》,表彰了一批在国土绿化事业中做出突出成绩的单位和个人。昌都市林业和草原局被授予“全国绿化模范单位”称号,市林草局园林局局长巴桑荣获全国绿化奖章。

全国绿化模范单位是全国造林绿化工作评比表彰中的最高奖项。近年来,在市委、市政府的坚强领导和自治区林草局的指导下,昌都市林业和草原局始终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紧紧围绕习近平总书记“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坚持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等一系列重要理念论述精神,以建设美丽昌都,筑牢藏东生态安全屏障为目标,大力开展各项国土绿化工程。2016年来完成“两江四河”造林绿化、重点区域造林、防护林体系建设、森林抚育等营造林建设79万余亩,组织开展全民义务植树活动达66万余人次,栽植各类苗木330余万株,造林面积达7万余亩;完成“无树村、无树户”消除368个、36122户,参与人数达16.9万余人,栽植各类苗木130余万株,完成“无树单位”消除和提质增绿372个;开展市区周边森林围城建设和市区绿化美化,新增城市绿地面积21.5万平方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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