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召开昌都市主城区城镇供水及污水处理收费标准调整听证会的公告
2024年02月20日 05时26分
【字体:大 中 小】
【打印本文】
关于召开昌都市主城区城镇供水及污水处理
收费标准调整听证会的公告
(第1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政府制定价格行为规则》《政府制定价格听证办法》《西藏自治区定价目录》等有关规定,我委拟于2024年3月份召开昌都市主城区城镇供水及污水处理收费标准调整听证会,对调价方案的必要性、合理性和可行性进行听证,广泛征求经营者、消费者及有关方面的意见。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听证事项
昌都市主城区城镇供水及污水处理收费标准调整。
二、听证会参会人员构成、产生方式及应具备的条件
(一)听证会参会人员构成
根据《政府制定价格听证办法》第十条、第十一条有关规定,结合听证事项及实际情况,本次听证会共设参会人员26名,其中:消费者11名,经营者1名,利益相关方1名,相关领域专家学者1名,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各1名,政府部门、社会组织10名。
听证会设旁听席3名,记者席2名。
(二)产生方式
1.消费者代表采取自愿报名、随机选取或由市发展改革委委托消费者组织、其他群众组织推荐。
2.经营者代表由昌都市鑫盛水务投资有限公司负责推荐。
3.与定价听证项目有关的其他利益相关方采取自愿报名、随机选取或由市发展改革委委托行业组织、政府主管部门推荐。
4.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专家学者、政府部门以及社会组织由市发展改革委负责邀请。
5.听证会旁听人员采取自愿报名、随机选取方式产生。
6.与会采访的新闻媒体由市发展改革委根据新闻媒体报名情况,按规定选取或邀请。
(三)应具备的条件
1.长期在昌都市城区居住,年满18周岁,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2.有较强的社会责任感,能够客观、公平、公正反映意见。
3.关心、关注供水及污水处理价格有关情况,对听证事项有一定的了解,具备一定的文化素养、政策水平和语言表达能力。
4.能够遵守听证会纪律并按时全程参加会议。
5.同意公开本人姓名、职业等必要的个人信息。
三、报名时间
2024年2月20日—2024年3月5日(周一至周五,上午9:30—13:00,下午15:30—18:30)。
四、报名方式
报名人员请持本人身份证、户口簿原件或复印件在报名时间内到指定地点进行报名,同时需如实提供文化程度、职业、工作单位、住址、联系方式等个人信息。
报名地址:昌都市卡若区嘎东街社区西路390号粮食和物资储备局四楼(西藏昌都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价格科)。
联系人:张明 联系方式:0895—4821971
特此公告。
西藏昌都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4年2月19日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相关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