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以来,市发展改革委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开展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主题教育,深入学习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法治思想,聚焦服务保障“四个创建”“四个走在前列”,围绕我委中心工作,立足发改工作实际,积极推进法治政府建设,认真落实法治政府依法治理各项工作措施,不断改进工作方法,创新工作思路,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各项工作有序开展。
(一)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市发展改革委党组不断提高政治站位,将习近平法治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全面依法治国的重要讲话和指示批示作为重要学习内容,及时传达学习,努力在学深悟透弄通上下功夫。举办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专题学习活动,邀请市委党校老师作主题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 提升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能力”专题讲座,全面准确学习领会习近平法治思想,对照习近平总书记对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推进全面依法治国工作提出的工作要求,探讨落实措施和工作思路。
(二)强化组织领导,切实履行法治政府建设第一责任人责任。一是市发展改革委党组高度重视法治政府建设责任落实,按照《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规定》、《法治政府建设与责任落实督查工作规定》相关要求,切实履行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第一责任人的职责,严格按照上级党委、政府关于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工作部署,坚持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推动发展、深化改革,为经济社会发展保驾护航。定期召开党组会,有计划、有步骤地部署和督查普法建设的重点工作,做到普法与业务工作同部署、同推进、同督促、同考核,及时研究解决本部门法治建设的重大问题,认真领会习近平法治思想,为进一步发挥法治政府建设在发展改革工作中的服务和保障作用提出要求、作出部署。二是切实发挥政策法规科职能作用,组织开展规范性文件审查工作,聘请律师事务所为全委重大决策提供咨询30余次,推动了法治政府建设工作科学化、规范化,切实提升法治政府建设水平。
(三)强化思想教育,深入开展学法普法活动。一是持续加强理论学习。围绕制定的《昌都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2023年专题学习重点内容安排》,认真组织理论中心组集中学习,深入开展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宪法》《民法典》《信访工作条例》等重要内容的学习研讨,引导全体党员干部深刻领会精神实质,准确把握政策内容,找准抓贯彻落实的切入点和落脚点,不断提高发展改革工作质量和水平。共组织开展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会15次,利用干部职工大会集中组织干部职工学习20余次。二是实现学法的规范化和常态化。积极组织开展普法活动,定期组织开展依法行政和法律知识专项培训,把项目规划、审批等重要工作与法律知识相融合。深入学习与行政管理有关的各项法律法规,对行政处罚法、行政强制法、行政复议法、行政许可法及行政诉讼法的主要规定做到“知”,对分管领域涉及的法律法规做到“通”,对履行职责所需的法律法规要做到“精”。
(四)强化政务公开,主动接受社会监督。一是建立完善政务信息公开制度。按照市委关于《昌都市2023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要点及任务分工》和关于加强法治政府建设的意见和要求,更加注重科学民主决策、制度建设、强化行政监督,研究改革的配套措施,扎实推进全委依法行政工作。二是强化决策、执行、管理、服务和结果的公开。利用大厅显示屏、藏东发改微信公众号等载体及时公开有关重大决策和工作部署,提高工作透明度,增强公信力,促进依法行政,对放管服改革、价管和认证、优化服务改革等信息进行及时公开。
(五)强化制度执行,不断提高法治工作能力。认真落实市场负面清单制度。严格落实《国务院关于实行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制度的意见》和《西藏自治区企业投资项目核准和备案管理办法》,对于企业投资项目,除关系国家安全和生态安全、涉及全国重大生产力布局、战略性资源开发和重大公共利益等项目外,一律由企业依法依规自主决策,政府不再审批,严格实行核准和备案制。
习近平总书记强调:“用法治给行政权力定规矩、划界限,规范行政决策程序,加快转变政府职能。”这是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站在坚持和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战略高度,对构建职责明确、依法行政的政府治理体系作出的重大决策部署,为加快建设法治政府指明了方向。
下一步,将坚持以党的二十大精神为引领,认真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进一步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的工作部署,在统筹推进伟大斗争、伟大工程、伟大事业、伟大梦想的实践中,在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新征程上,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指导,更加重视法治、厉行法治,更好发挥法治固根本、稳预期、利长远的重要作用,围绕深入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结合发展改革的职能,全力抓好普法责任制的落实,切实履行好法治政府建设“第一责任人”责任,进一步解放思想,坚定不移推进普法各项工作,为全面推进发展改革工作营造良好的法治环境。